捐贈機

非營利組織參與標準

參與 光照世人捐贈機 計畫的資格保留給符合以下標準的非營利組織:

  1. 1

    組織的計畫和專案應:

    • 致力於幫助最弱勢的群體,不分種族、宗教或國籍。
    • 在滿足即時需求的同時,增強受益者照顧其未來需求的能力。
    • 符合既定的人道主義標準。
  2. 2

    參與者資格:

    • 如被選為「本地非營利組織參與者」,組織必須在 捐贈機 主辦城市的當地社區內營運和服務。國際主辦城市必須使用在該國營運和服務的非營利組織。
    • 如被選為指定的「全球非營利組織參與者」,組織必須在至少五個國家營運。
  3. 3

    在當地市政府和國家註冊為非營利組織。(在美國的組織需要 501(c)(3) 資格。)

  4. 4

    擁有至少五年成功提供人道主義服務的記錄。

  5. 5

    維持 Charity Navigator(或同等機構)總分至少 80%。

  6. 6

    整體行政費用低於 20%。

  7. 7

    提供具有廣泛公眾吸引力的多樣化商品和服務。

    • 同意以靈活和理解的態度參與項目卡片建立過程。將對原始提交進行調整,以確保計畫的成功和品牌一致性。
  8. 8

    透過組織已建立的管道積極推廣 捐贈機 計畫。

  9. 9

    支持並與相關城市團隊和更廣泛的 捐贈機 計畫團隊合作。

  10. 10

    允許電子轉帳(電子存款)。

  11. 11

    所有 捐贈機 捐贈必須直接用於捐贈者選擇的特定項目,實現每筆捐贈的確切意圖。(替代品需事先獲得批准。)透過此計畫收集和分配的資金不得重新用於其他計畫或目的,也不得以任何可能損害公眾對該計畫信任的方式使用。捐贈物品不得轉售。

  12. 12

    在收到資金後一年內,組織將向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提供詳細的問責報告,說明資金的使用方式及其影響。